沧州越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改建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青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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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0

项目名称 ****环保设施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伊庄子村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房永茂
联系人 房永茂 联系电话 187****6666
项目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DA001:砂处理、落砂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 1套布袋除尘器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电炉熔化、粘土砂搅拌、浇注工序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 2 套布袋布袋除尘器(电炉熔化与粘土砂搅拌、浇注各1套)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覆膜砂制芯、造型、浇注,呋喃树脂砂造型、浇注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 布袋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DA004:打磨、抛丸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 1套布袋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改建为电炉熔化、粘土砂搅拌、浇注工序、砂处理、落砂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 2套布袋除尘器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覆膜砂制芯、造型、浇注,呋喃树脂砂造型、浇注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 布袋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抛丸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 1套布袋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电炉熔化、粘土砂搅拌、浇注工序、砂处理、落砂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覆膜砂制芯、造型、浇注,呋喃树脂砂造型、浇注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打磨、抛丸废气采取袋式除尘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除尘灰、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承诺:**** 房永茂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房永茂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1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