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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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怀政布〔2026〕89号
小南辛堡镇十八家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四至均为**县小南辛堡镇十八家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0.026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园地10.026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115.5000万元/公顷(7.7000万元/亩),计173.716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参照标准为《****关于印发〈京张铁路**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2016〕4号),计1158.10695万元。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及青苗。征地补偿费共计1331.82295万元。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关于印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怀政〔2020〕35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阶段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提取比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2〕75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25.0673万元,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topwaycms。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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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