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内丘县2026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审批
河北-邢台-内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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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县2026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2026-10-20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文号: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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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镇乔马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原批次号为**县2025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本次补偿安置公告对预公告中拟征收地块的地块数、面积和规划用途进行调整,地块数由4个调整为2个,总面积由2.4497公顷调整为2.2902公顷,规划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乔马庄村地、南至扁鹊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的土地,面积2.2237公顷;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乔马庄村地、南至扁鹊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乔马庄村地)的土地,面积0.0665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原征地范围图和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2.2902公顷,其中农用地0.8640公顷(无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38万元/公顷(9.2万元/亩),计316.0476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的通知》(内政字〔2026〕5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17.884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066

地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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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0日

附件:1.原征地范围图、现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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