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冀中南零碳公路货运通道重卡充电站项目施工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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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冀中南零碳公****电站项目施工澄清文件(**港-冀中南零碳公****电站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市-市辖区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港-冀中南零碳公****电站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第0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港-冀中南零碳公****电站项目施工(招标编号:YZYX-GC-2026-114)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和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的“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如下内容:

第9.2.5项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2.5%。

修改为:

第9.2.5项修改为安全生产费应按照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1.5%计入。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第102节 工程管理”中的如下内容: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按投标价的2.5%(若招标人公布了最高招标限价时,按最高招标限价的2.5%)以总额为单位计量

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102.13小节及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安全生产

修改为: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安全生产费应按照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1.5%计入

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102.13小节及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安全生产

三、删除“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一)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中的全部说明内容,相关说明以附件工程量清单表格中的内容为准。

四、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如下内容:

2.9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列有安全生产费支付项,该安全生产费金额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2.5%。

修改为:

2.9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列有安全生产费支付项,安全生产费应按照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的1.5%计入。

五、提供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澄清附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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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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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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