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县板城镇**石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采购人地址:**县板城镇**石村
三、采购人联系方式:宋金明
四、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五、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大阁镇天鸿一号院5号楼1单元 101
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晓丽0314-****224
七、采购内容:**石村安装路灯150套,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项目实施地点:**县板城镇**石村
九、工期:20天
十、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供应****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五)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资格审查日期: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
交易时间:2026年11月02日上午09:30(不再另行通知)。
(2)有意向的投标方可登录**满****交易中心网站:https://kuancheng.****.cn/hb/index,找到相应项目,按流程登记报名。同时在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https://hzbnccq.****.com/按流程登记报名。
已在**满****交易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4000.00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00****10747
账户名称:**县****公司
★备注:请及时缴纳保证金,逾期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四)、履约保证金
(1)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县板城镇**石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
(2)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满****交易中心网站、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公司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