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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关于拟同意创建2026****示范区****园区)的公示 | ||
| 发布机构 | ****宣传教育处 | 索引号 | **** |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示范区****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6〕189号)要求,****省商务厅、****信息化厅****园区开展创建申报工作。经园区申请、市级审核、省级组织专家论证等程序,****工业园区、****开发区****示范区****园区)创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反映,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异议材料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1****08917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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