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挂字[2026]3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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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自挂字[2026]3号
2026-10-22 10:52:00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自挂字[2026]3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相关情况(附表):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竟买保证金(万元)

****政府2026年公开出让第10号地块

安****开发区**经六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10865.6

工业用地

1、容积率≥1.5

2、建筑密度≥50%

3、绿化率≤10%

50年

360.5

备注:该宗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0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版,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建设超期末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管委会**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管委会****政府终止士地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由自然**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管委会****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评估价50%回购。该宗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政府2026年公开出让第12号地块

安****开发区**经六路以东、纬三路以南

9304.12

工业用地

1、容积率≥1.5

2、建筑密度≥70%

3、绿化率≤10%

50年

308.5

备注:该宗地块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具体要求为:一、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1.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亩(含3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产值要达到400万元/亩(含400万元)。项目建设容积率达到1.0以上。厂房檐口高度13.5米(含13.5米)以上,厂房外立面要选用金属聚氨酯岩棉复合版,厂房屋顶荷载25公斤/平米(含25公斤/平米)以上。2.项目建成第一年后,税收达到6万元/亩(含6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二年后,税收达到12万元/亩(含12万元)以上;项目建成第三年后,税收达到20万元/亩(含20万元)以上。二、考核退出 项目如建设超期末开工,出现下列情况后:1.项目供地后(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地后超过1个月未开工建设的,****管委会**发改局将对用地单位进行约谈,并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责成尽快开工建设。2.供地后超6个月仍不开工建设的,****管委会****政府终止士地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按原价及时收回项目用地。项目如投产超期不达效和规划不达标,出现下列情况后:1.对投产后不达效超过一年的,且亩均税收低于6万元的,****管委会将向用地单位下发《限期达效通知书》,责成其在半年内促成达效。2.对投产1年后建设不符合当初设计规划并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由自然**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其征缴土地闲置的相关税费。3.经督促超过2年仍未达效的,****管委会****政府,对项目进行清退,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地上建筑按评估价50%回购。该宗地块已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已具备供地条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组织实施委托****承办。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8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8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11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11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0:00分至2026年11月20日10:00分****交易中心举办。

七、联系地址:**市**区中华南大街中安里1号

联系人:139****7829王女士

****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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