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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0-22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由于用汽量饱和,**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配套工程二期工程第三段(季澳段至广顺园段)不能满足企业正常用汽,经**县昌****公司申请,我局已完成**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配套工程二期工程规划变更初审工作,主要变更内容为:
取消**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配套工程二期工程第三段(季澳段至广顺园段)建设。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2日
公示方式:1、项目现场
2、****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
公示反映方式:该事项可能关系到你们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特此告知。你可以自公示告知书公示之日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我局建设工程股陈述你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变更前后对比图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