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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水厂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厂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
地点:雄**区昝岗片区东南角
建设内容:****水厂工程分两期建设,土建工程一次建成,一期工程设备已安装,一期建设后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一期工程已验收、运行。二期建成后处理规模增加到3.0万立方米/天,本次验收范围为二期工程。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0日
联系人:温春阳
联系电话:177****58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