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关于****固废钢渣
综合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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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查****固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按评审意见修订的《****固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版)》收悉。依据新****公司出具的《****固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报批版)评审意见》,现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固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通过节能审查。该项目于2026年9月4****审批局出具备案信息(****):建设单位为****,总投资8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朱各庄镇指挥村村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262.49平方米(约24.4亩),总建筑面积11968.27平方米,拟建1#全封闭厂房及其他附属建筑。主要生产设备有沥青混凝土生产设备、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水稳混凝土生产设备、钢渣固废(建筑固废)破碎加工生产设备、筛分设备及环保设备。**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混凝土生产线一条、破碎筛分生产线一条并配套环保设施。年生产沥青混凝土20万吨、水泥混凝土35万吨、水稳混凝土50万吨、年处理固废钢渣及建筑固废可达60万吨。
二、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2142.21tce,等价值为2322.87tce。其中能源消费:电101.15万kWh,折标煤124.31tce(当量值)、304.97tce(等价值);天然气112万m3,折标煤1360.02tce;柴油451.50t,折标煤657.88tce。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碳排放量为4501tCO2,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4.29kgCO2/t。项目不涉及煤炭的使用。
三、新****公司评审意见:该项目符合节能降碳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制度和工作管理要求;项目主要产品能效符合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要求,主要设备能效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要求;项目节能降碳措施有力有效、合理可行,能源管理体系完备;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数据核算及分析论证客观精准、方法科学、结论正确,能够满足**市节能、降碳工作管理要求。预测分析,本项目对**市完成节能目标影响较小,对**省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不涉及用煤。
四、请建设单位统筹项目用能方案,优先落实各项工艺、电气及热力节能措施,同步做好能源计量、能源统计体系建设,保障各项节能措施稳定投运。项目依托钢渣、建筑固废再生骨料替代天然砂石,持续挖掘固废**化协同降碳潜力;结合厂区屋顶**优化分布式光伏实施方案,细化光伏消纳方案,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替代比重。项目运营阶段应建立能耗、碳排放常态化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能源审计,持续查找节能空间,不断降低项目综合能耗与碳排放水平。
五、请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及能源消费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审批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