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北-廊坊-霸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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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

电话:****228

通讯地址:**市益津中路120****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

****2026年**省**市**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

**市康仙庄镇和煎茶铺镇2个乡镇的23个村庄

****

****公司

项目利用面积为39.2884公顷(3928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清淤总长度11.32km;**移动泵车作业平台124处,并配置移动泵车104辆;重建管涵18座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

①场地内道路、渠道内临时堆土区等裸露表面及时洒水降尘、遮盖,大风干燥天气禁止施工;②在清淤和管涵工程施工时,分布有敏感目标段施工应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堆放物料及运输车辆需要篷布遮盖;③采用密闭方式运输或对物料使用苫布进行遮盖,经过村庄的路段要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两次,并安排专人每天进行道路的清扫和检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弃土场时,应减速。运输车辆应当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④采取分段施工、分段回填,设置喷洒抑尘装置施工措施,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⑤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施工焊接烟尘:

施工焊接时为分段焊接,焊接工程较为分散,瞬间产生的焊接烟尘很少,并且施工地点处于空旷地带,因此,工程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施工机械车辆尾气:

①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②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不达标的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或及时更新耗油多、效率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设备及车辆;③使用清洁的燃料油。

施工渠道清淤产生的恶臭气体:施工渠道清淤时及清及运,可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渠道清淤产生的氨和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2)废水:

①施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区设沉淀池,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循环利用。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清掏。

(3)噪声:

①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

②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③合理安排施工工段,对于产噪大的机械设备,避免在休息时间内作业,以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④合理规划车辆运输路线,敏感点处禁止鸣笛。《****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⑤扬水站移动泵车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远离居民住宅布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淤泥和弃土:湿软土就近回填渠道内低洼处;渠道清淤干土拉运至指定弃土场;移动泵车作业平台采用采用钢筋混凝土进水池加钢筋混凝土护坡的形式,开挖表土用**间土地平整,表层土回填于农田表层。

②建筑垃圾:施工期拆除旧管涵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混凝土碎块、废弃石块等,由车辆运至指定专门的建筑垃圾点处理;施工移动泵车作业平台等施工产生的废料主要为废铁、废钢丝、土工布下脚料等,对于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分拣外售处理,不能利用的废料作为城镇建筑垃圾处置;拆除临时搭建的施工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车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倾倒点。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和《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中第六分编第二十一章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中的相关内容要求。

2

****2026年**省**市**市新增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引清济廊提水工程)

**省**市**市康仙庄镇、南孟镇

****

******公司

本项****泵站****泵站,****泵站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排涝流量37.2m3/s,泵站扬水流量8m3/s;****泵站防洪标准20年一遇,引输水流量5m3/s,泵站扬水流量1.4m3/s。总建筑面积25.54亩,土方开挖44396m3,土方回填58368m3,干砌块石1299.45m3,浆砌石761.79m3,浇筑混凝土9587.2m3,购买及安装轴轮泵5台,购买及安装轴钢闸门41t,购买及安装启闭机13台等。

施工期:

(1)废气:

①施工、运输扬尘: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相关规定,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地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渣土密闭运输、设置施工围挡等。施工期扬尘达到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排放标准要求。

②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提高机械工作效率,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禁止使用尾气不合格机械设备等。

③钢材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

①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泼洒抑尘,不外排;

②施工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③****泵站****泵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①设置施工围挡,车辆限速,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车辆行驶路线及施工时间,午间、夜间不施工等。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

②选用高效率低噪声的设备,运行期定期维护。各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

①土方开挖回填产生的土石方,运至东淀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取土场;钢材加工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用于回填临时施工道路;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第六分编中第二十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六分编中第二十一章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规定。

②泵站值班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第六分编中第二十一章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