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各庄村(102国道陶瓷市场西侧)50亩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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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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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卢各庄村(102国道陶瓷市场西侧)50亩土地出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E招冀成企业版(http://ezjcbidding.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9时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卢各庄村(102国道陶瓷市场西侧)50亩土地出租

招标内容:本项目卢各庄村(102国道陶瓷市场西侧)50亩土地出租;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地块位置:卢各庄村102国道陶瓷市场西侧。南至村道,北至地,西至地**公路102国道,面积:50亩;地块内另有设施:****办公室10间,饲料加工车间和库房16间,机井3眼及井具等;对外出租,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出租周期:5年。

最低投标限价:¥4800元/亩/年(大写:肆仟捌佰元每亩每年)。

项目实施地点:**市**区卢各庄村102国道陶瓷市场西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开标公正性的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存在亲属关系、共同居住、户籍地址相同等关联人员的禁止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2026年10月30日17:00(**时间)

注意事项:

网上下载,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内登录E招冀成企业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企业版”,http://ezj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E招冀成企业版(http://ezjcbidding.com/)进行注册。

3. E招冀成企业版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055/8058。

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9时(**时间)

2.地点:E招冀成企业版(http://ezjcbidding.com/);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企业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指定地点粘贴宣传、E招冀成企业版(http://ezjcbidding.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2.评标办法:承包费高者优先评标价法

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E招冀成提出。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标、评标,不需要投标人到场。

七、特别告知

(1)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2)租金:租赁费为上打租,一年一交,即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付第一年租赁费。一年期满,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一年度租赁费,以此类推,下一年度租赁费必须在前一年度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缴纳,截至合同期满。租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甲方应出具收据,乙方如果逾期欠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缴租金及滞纳金并向乙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本次招标地块内除原有设施外,其它地上附着物均为原租户所建,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并认可所有地上物现状。若原租户不参与下一轮承包,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起60日内自行清理自己所建的所有地上物、归还土地及原有设施,村委会依据实际占用时间按原合同价格收取使用费;若原租户在下一轮承包中未中标,原租户所建的地上附着物由新承租人与原租户依据市场评估价自行协商处理,村委会不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协商不成的,由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中标方不得以地上物协商不一致为由拒不签订、履行承包合同,****村委会减免承包费,拒不签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等价格条件下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

(4)承包人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违法建设、违法经营。因经营建设产生的环保、土地卫生等一切违法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政策性征占地,合同自然终止,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按归属分配,承包费据实结算;

(6)投标保证金:¥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

参加****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缴纳:转账时备注栏注明【卢各庄村(102国道陶瓷市场西侧)50亩土地出租】字样。

转账账户:

开户人:**市****管理站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00****83479

投标报名截止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至以上账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需从投标人本人账户转出。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委员会****村委会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报名无效。

(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2000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镇卢各庄村

联系方式:陈友东 电话:155****288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光华道25号2层1号

联系方式:张丽荣 电话:0315-****882 155****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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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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