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源牧业有限公司粪污水处置后沼液还田项目

审批
河北-石家庄-鹿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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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6

项目名称 ****粪污水处置后沼液还田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铜冶镇西任村(现有厂区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8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侯新峰
联系人 蒿海军 联系电话 137****7570
项目投资(万元) 220 环保投资(万元) 1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粪污水处置工艺进行了技改,由原来的工艺“养殖产生的粪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发酵后进行固液分离后进入氧化塘,部分沼液作为液体肥料还田不外排,部分沼液经过沼液深度处理系统后作为液体肥料全部还田,不外排。”变更为“粪污经匀浆池均质处理后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固体干料回填牛舍卧床实现**循环利用,分离出的粪水进入厌氧塔进行厌氧发酵处理,随后进入氧化塘进行好氧发酵,最终作为液态肥服务于农田灌溉”。另外厌氧塔产生沼气经脱水脱硫后存储于沼气柜,末端利用方式由“作为沼气锅炉热源”变更为“作为沼渣烘干提供热源或者火炬燃烧应急处置”。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废水外排。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粪污经均质化处理后固液分离,分离出的粪水进入厌氧塔发酵后再经过氧化塘好氧处理,最终作为液体肥料通过地埋管道和车辆拉运两种方式全部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承诺:**** 侯新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侯新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6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