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效蒸发器回用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河北-邢台-宁晋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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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6

项目名称 三效蒸发器回用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盐化工园纬一路十四号厂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闫振齐
联系人 闫孝鹏 联系电话 133****5333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厂区现有三效蒸发器产生的废水一部分回用于生产,一****处理站,为降低三效蒸发器回用水中氨氮含量,拟**1套废水处理设施,包括1座吹脱塔和1座水吸收塔,项目建成后,吹脱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吹脱塔产生的含氨废气进入水吸收塔进行吸附净化,吸收塔净化后的废气与氯化铵车间废气治理措施外排废气合并,通过1根直径扩大至60厘米、高度为19m的排气筒(DA003)排放。吸收塔定期更换的喷淋液暂存于2#车间的尾气吸收回用水池中,后续回用于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吹脱废气采取集气管引至1座水吸收塔措施后通过19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吸收塔装置定期更换的喷淋液采取/措施后通过/排放至2#车间尾气吸收回用水池暂存,后续回用于生产
其他措施:
吹脱后的三效蒸发器回用水回用于生产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承诺:**** 闫振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闫振齐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0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