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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新材料生产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电话:0310-****176。通讯地址:**市**县青**大街与**路交叉口西南460****审批局一楼)。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 ****新材料生产项目 | **县辛义乡四清路** | **** | **市****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 8000平方米,利用现有闲置厂房,主要购置破碎机、振动筛等 8台(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处理一般固废下脚料6000吨。 | 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