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辛兴铺、河曲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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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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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

招标单位: ****

截止时间: 2026-10-29 09:00:00.0

发布日期: 2026-10-27 08:45:36.0


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6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招标内容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总则

****根据需要,现决定对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具有相应资格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 。

2.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服务,预估供热面积约21万平方米。

2.4 服务期限:3年。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6 最高限价:1.5元/平方米/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网上报名: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6日。

4.2发布招标文件:2026年10月27日00:00~2026年10月28日23:59(**时间)发布,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和**邢东****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4.3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0月29日上午09:00(**时间)前在**邢东****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xdjt.srm-a.gyuncai.com进行递交。

4.4开标2026年10月29日上午09:00时(**时间)在**邢东****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http://xdjt.srm-a.gyuncai.com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发布通知。

5.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东裕科技产业园1号楼1601

联系人:侯明柳

联系电话:0319-****788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省**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广场C座712室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319-****861

6.投诉、举报受理单位:

****监察部 电话:0319-****78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东裕科技产业园1号楼1601

联系人:侯明柳

联系电话:0319-****7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襄都区开元北路225****广场C座712室

联系人:王亮

电话:0319-****861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

1.1.5

项目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为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服务,预估供热面积约21万平方米。

1.3.2

服务期限

3年。

1.3.3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通过原公告网站进行提交并查看答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络公告为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1、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的电子版。

2、修改、澄清文件发布平台为:**邢东****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xdjt.srm-a.gyuncai.com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人认为自修改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 已收悉。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电子版所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形式:以数据电文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2****委员会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 受。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1.5元/平方米/年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此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全部内容。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缴纳投标保证****银行保函,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否则一经查实,视为未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处理,并作为失信信息记入信用记录。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模板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4.3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中对同一事项证明材料的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如未提出,优先按照评标办法、其次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和证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手签章(或手签字),并扫描编制到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中电子章和鲜章具有同等效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

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邢东****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邢东****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专家库相关专业的评标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6.3.1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侯选人,****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

中标结果公示要求媒介

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担保的金额:100000元。

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履约保函(担保),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未能进场施工,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放弃合同。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项目使用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邢东****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扫描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扫描件,并保证证明材料清晰可辨。扫描件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原件

不提交,备查

10.2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自行对提供的证书、文件扫描件的清晰度及真实性负责。

10.3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注:本项目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提供5套纸质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10.4

签订合同时间的要求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10.5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10.6

需补充的说明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的规定或约定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凡前附表标记“/”,均表示本项目不做要求。

备注:

1、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招标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的都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扫描件。

3、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各类证件、证书、协议、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都为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国家法定职能部门以电子版形式颁发和使用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同纸质版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具有同等功能、效力。电子版形式的证书证明提供其截图即可。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受“****”委托就“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进行招标。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的标准。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项目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2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2.2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8)技术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 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投标人缴纳增值税等全部税费,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要求)

3.5.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要求)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要求)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要求)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本项目不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结果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如果约定履约保证金,则按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

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 0 分

技术部分: 7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0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认定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进入商务部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为N,则:

①当0<N≤5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5<N≤8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③当8<N≤13时,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④当N>13时,去掉3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 分 标 准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0分)

/


2.2.4

(2)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维保技术方案(3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总体维保实施方案

2、供热系统预防性检修及巡检方案

3、故障应急处置与供热保供预案

4、维保人员配置及专业能力保障

5、备品备件保障方案

6、维保质量管控、培训及客户服务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方案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30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不符合现实操作;内容比较空洞、片面等。)。

安全保障措施(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管理制度

2、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3、人身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4、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方案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20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不符合现实操作;内容比较空洞、片面等。)。

服务承诺与保障(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与保障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质量

2、运维标准

3、投诉处理

4、响应时限与服务效率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方案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2.5分,满10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2.5分为止(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不符合现实操作;内容比较空洞、片面等。)。

管理保证措施(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工作目标

2、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

3、管理工作内容

4、管理控制措施

以上相关方案每有一项内容方案完整详细,条理清晰且符合采购实际需求得2.5分,满10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2.5分为止(本项所称“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不符合现实操作;内容比较空洞、片面等。)。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标准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一个百分点减0.2分,每比评标基准价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报价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得分的计算:如:A--为某投标单位报价,B--为评标基准价,P--为其报价得分;

若:A≧B,则P=30-偏差率*100*0.2;

A<B,则P=30+偏差率*100*0.1

2.2.4

(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的补充、修改和细化,投标人应将二者结合起来阅读和理解。 如果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按招标要求双方自行签订)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

2、项目规模:高新区辛兴铺、**棚改小区供热维保项目,预估供热总面积约21万平方米,投标人需提供系统调试、日常运维、费用收缴、巡检保养等全流程统筹及协同服务,保障供热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满足居民使用需求。

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3年。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6、供暖时间每年11.15-次年3.15日****政府指导政策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总体要求

1.1. 本项目运维服务单位(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须严格按照《**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省供热用热办法》、国家及**省现行供热工程相关规范、标准、招标人管理制度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开展供热运维全部工作,保证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供热质量,做好值守监控、巡检、客户服务、代收热费、检修维保、供热全周期保障等工作。

1.2. 乙方为本项目运维服务责任主体,承担本项目服务范围内运维工作对应的人员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履约违约等全部责任。

1.3. 乙方须建立完善运维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各类运行台账,所有记录资料真实完整,接受招标人随时核查,供热季结束后完整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2、运维值守服务

乙方提供7×24 小时值班或远程监控值守服务。根据招标人指令、季节及气候条件,负责供热系统启停、工况调节、运行参数设定,确保供热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按运维方案定期开展现场巡检,如实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台账;发现设备异常、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招标人反馈,并同步提交初步处置建议。

3、客户服务管理

1. 负责受理热用户关于室温、供热效果的咨询与投诉;接到用户诉求24 小时内响应并开展初步核查,及时向招标人反馈核查结果,做好用户解释沟通、问题协调处置工作。

2. 建立规范客服台账,详细登记咨询/投诉用户信息、诉求内容、测温记录、处置过程、处理结果,台账资料留存备查。用户反映室温不达标时,按**省供热相关规定组织测温,测温记录签字确认。

4、日常维护工作

乙方负责供热系统日常维修、维护、保养作业,所有维护工作留存书面记录。发现设备破损、老化、渗漏等缺陷及时维修或更换;负责供热设备外观清洁、设备周边环境整理保洁,保持换热站、机房及运营场所整洁。

5、检修与维修配合服务

5.1. 乙方按照供热运营规范定期开展预防性检修,检修内容包含设备运行参数检测、部件紧固检查、设备异响排查、管路外观检查等。检修完成后,如排查发现设备故障、部件损坏需维修更换,应在24 小时内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告知材料,明确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及费用预估。

5.2. 若由乙方实施维修作业,维修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维修费用预算,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工;维修全过程留存文字及影像资料,维修竣工后提交维修报告、费用明细清单。

5.3. 零星配件费用划分:单次维修零星配件费用≤200 元,由乙方承担;单次维修零星配件费用>200 元部分,由招标人承担。

6、供热全周期运维保障

(一)供热前期(供热前)

配合招标人完成供热系统充水、试压、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协助排查工程施工缺陷,发现缺陷书面告知招标人,进行整改。

(二)供热运行期

按照招标人指令及供热规范开展运维值守、巡检、客服、场地保洁、热费代收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开展供热费用收缴工作,依据招标人书面指令,对未按规定缴纳热费的用户实施系统关停操作。

(三)停暖后期(供热结束后)

对供热系统开展全面巡检、过滤网拆洗清理;向招标人提交供热季系统运行状况评估报告;配合招标人开展系统年度保养、大修的协调对接工作。

7、供暖费代收服务

供热周期内,乙方按照招标人统一收费标准代为收取供暖费;建立热费收缴台账,登记用户缴费、欠费信息,定期向招标人报送热费收缴统计报表。

严禁乙方私自向热用户收取取暖费、开口费、服务费等任何额外费用。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扣除当年全部运维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私开供暖巡检及违约处罚

供热期内乙方开展用户入户巡检,针对私开阀门、违规私自开通供暖的用户,至少每两周巡检一次。若因乙方巡检不到位,出现用户私自开通供暖情况,查实一户单次处罚人民币 500 元,违约金直接从当期运维服务费中扣除;如造成招标人热费损失,乙方另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供热温度保障及损失赔偿

乙方应保证供热温度达到**省规定供热标准。非极端天气、非热源原因、非用户户内自有设施问题,因乙方运维履职不当造成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由此引发的用户退费、索赔等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人员及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全部维保工作人员薪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维保作业期间发生人员工伤、人身伤害、安全生产事故,全部责任、经济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作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11、操作失误损坏赔偿责任

因乙方运维操作失误、巡检维护不当,造成供热设备、管道损坏,引发漏水、停暖、第三方财产损失等情况,设备修复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2、费用结算要求

维保费用按实际收费供热建筑面积结算;维保服务费包含人工费、管理费、工具耗材、安全防护、台账资料、巡检、客服、税费等全部配套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其他服务费。

13、合同解除约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13.1. 乙方供热运行指标、供热室温保障达不到《**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等法规、规范要求,经招标人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标;

13.2. 乙方存在私自向热用户收取取暖费或其他额外费用行为;

13.3. 乙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严重违反供热相关法规,导致项目无法正常供热,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本项目供热运维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其他要求

14.1. 乙方须建立设备台账、巡检记录、客服台账、维修档案、热费收缴台账,供热季结束后完整移交招标人。

14.2. 乙方须编制供热故障应急处置预案,发生设备、管网故障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招标人。

13.3. 乙方须接受招标人日常监督、月度/供热季履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支付依据。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其他资料

八、技术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8)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身份证号:


2

服务期限

/



3

投标有效期

/



……

……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注: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上传签字盖章后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单位)拟参加 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保证金金额: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有效期**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本公司(单位)承诺:

(一)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

(二)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

1.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投标资格无效;

2.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涉嫌犯罪的,****机关;

3.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未按期补缴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荣誉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银行


成立日期


****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 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本项目不做强制要求。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备注














































































































七、其他资料

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现参加你单位 的投标,我公司与你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利害关系,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技术部分

一、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维保技术方案

2、安全保障措施

3、服务承诺与保障

4、管理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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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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