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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二工区项目经理部联络线高压旋喷桩工程包件劳务分包采购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6年8月22日
目 录
联络线高压旋喷桩工程包件
劳务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本采购项目**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二工区项目经理部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联络线高压旋喷桩工程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1 采购项目名称:**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编号:
1.3 采购人:******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1.4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省**市**区,共3站2区间土建工程,线路全长3234m,包括**南大街站(含5号线车站、联络线)、**南大街站~**街站区间、**街站、**街站~****总站站区间、****总站站、****总站站~仓丰路留村站区间。包含土建施工、前期工程(交通疏解、管线迁改)、接地网工程等。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联络线高压旋喷桩工程。
2.2 包件划分:共1个包件。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省**市**区。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安全目标:零事故、零伤亡。
2.7 其他:无。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2****集团****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3.6其他要求:无。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月25日08时30分至2026年8月30日8时30分止(**时间、下同),通过登录“中交招采网”,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4日8时3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采 购 人:******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二工区项目经理部经理部
地 址:**省**市**区汇通路14号
联 系 人: 陆先生
电 话: 137****6002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附 录:
| 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劳务不分等级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
| 分包商财务要求 |
| (1)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
| 分包商业绩要求 |
| (1)投标人在所投标的工程施工方面至少有一年以上经验,并在近1年内有良好施工信誉; (2)投标人与相关协作单位及所服务的项目**良好; (3)近三年以来,受中交系统表彰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4)局优秀协作单位优先考虑。 |
| 分包商信誉要求 |
| (1****集团****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3年以上工作经验 |
| 技术负责人 | 1 | 2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
| 安全负责人 | 1 | 2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中交招采网”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7.1 | 踏勘现场 | 详见谈判采购公告 |
| 1.8 | 谈判采购预备会 | 详见谈判采购公告 |
| 1.9.3 | 劳务分包(适用于劳务分包采购) | 不允许分包 |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2.1 | 分包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 日前 形式:分包商应登录“中交招采网”,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
| 3.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3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限价为 843737.40 元 |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取“价税分离”。报价时按照 9 %税率报价。必须响应招标人的开票要求。 |
| 3.2.5 | 安全生产费 | 按投标报价的3%总额单列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围标、串标的。 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的,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有适用 |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符合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 3.5.6 | 承担本包件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无 。 |
| 3.7.6 | 响应文件制作的其他要求 | 无 。 |
| 6.1.1 | 评审小组 | 评审小组构成: 3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专家确定方式: √从“中交招采网”专家库随机抽取。 □从 / 专家库直接确定。 |
| 6.3.1 | 谈判轮次 | 谈判轮次: √本项目共进行 1 轮谈判 □评审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评审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
| 6.7.2 | 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的数量 | 不超过 3 个 |
| 7.2 | 候选成交分包商公示 | 媒介:“中交招采网” 公示期限: 3 日 公示内容:候选成交分包商名称 √响应价格 □工期 √分包商排名 □分包商综合得分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 7.6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现金方式为含税合同额的5%,保函、保险等方式为含税合同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0558-01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 |
| 8.1.1(1) | 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 |
根据《****工程分包采购管理办法》等企业规定,本包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谈判采购是指****小组与公司分包商库内响应采购的分包商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小组最终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确定成交分包商的采购方式。
1.2.1采购项目概况见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
1.2.2分包商应具备承担本包件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谈判采购公告;
(2)财务要求:见谈判采购公告;
(3)业绩要求:见谈判采购公告;
(4)信誉要求:见谈判采购公告;
(5)主要人员要求:见谈判采购公告;
(6)其他要求:见谈判采购公告。
1.2.3分包商不得与本包件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分包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分包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包件的监理人;
(7)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为本包件“中交招采网”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
(11)法律法规或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5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包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7.1 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分包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分包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 分包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分包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分包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分包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1.9.1 若本包件是专业分包采购,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劳务分包,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劳务作业。采购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劳务作业(如有)应在分包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分包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9.2 若本包件是专业分包采购,分包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包件,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商应就分包包件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3 若本包件是劳务分包采购,分包商在成交后不得分包,也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包件。
1.10.1 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视为响应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0.2 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响应,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分包商的采购文件将被否决。
响应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0.3 响应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若本包件是专业分包采购,施工方案不够完善;
(2)若本包件是劳务分包采购,劳务作业方案不够完善;
(3)响应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0.4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0.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2)对于本章第1.10.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分包商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谈判采购公告;
(2)分包商须知;
(3)评审办法;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分包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通过“中交招采网”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采购文件的分包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日,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分包商应实时关注“中交招采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分包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分包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过“中交招采网”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分包商。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分包商应实时关注“中交招采网”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分包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响应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
(7)信誉情况承诺函;
(8)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分包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 分包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列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如有)。
3.2.2 分包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分包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分包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分包商在报价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若采用人要求单独列项的,分包商必须在单独列项中列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金额。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3.3.1 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在“澄清答疑”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分包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分包商应通过该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分包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其响应保证金电子保函自动失效。
3.4.1 分包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商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采用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的,申请开立保函前,分包商需在交建云商平台开通“交建保”应用。保函开立成功/失败反馈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内,分包商需提前申请开立保函,若因保函开立影响响应保证金缴纳,分包商自行承担。申请开立保函需支付手续费。电子保函手续费发票,联系电子保函联系人开具。
****公司保证保险的,绝对免赔率为0.00%,保险期间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采用上级单位欠该投标单位的往来款做抵押担保,必须是书面正式文件,文件中必须在单位往来款项中足额扣除该投标单位应付款项金额。
3.4.2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保函开具机构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响应保证金:
发生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1分包商应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分包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分包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5.2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分包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分包商具有承担本包件要求的资质,需提供的资质证书要求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3.5.3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分包****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4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分包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分包商具有承担本包件要求的业绩,具体业绩年份及证明材料要求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3.5.5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选择适用外,信誉要求采用承诺制,由分包商在信誉情况承诺函中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5.6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分包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分包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承担本包件的主要人员要求,并按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7分包商应按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6.1响应文件的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分包商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谈判采购事宜的,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
3.7.3分包商应加盖分包商的单位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分包商应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采购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3.7.4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分包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1)响应文件由分包商使用“中交招采网”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分包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响应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5)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中交招采网”中的帮助文档。
3.7.7分包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原件,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分包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彩色扫描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分包商应当按照本章第3.7.6项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开启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系统会自行加密。
4.2.1 分包商应在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中交招采网”,选择所参加包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分包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递交时间以系统通过时间为准。分包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收。
4.2.3 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包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 分包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中交招采网”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 分包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响应文件,再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交招采网”开启响应文件,分包商应派代表登录“中交招采网”-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启会议。
(2)公布分包商名称、项目名称及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3)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提出。分包商可通过“中交招采网”-开标大厅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4)开启会议结束。
5.3.1因“中交招采网”系统故障导致无法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分包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上传响应文件的,由分包商自行承担后果。
5.3.2 因“中交招采网”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启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暂停开启响应文件,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启响应文件。
5.3.3 “中交招采网”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递交响应文件的分包商数量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终止并重新组织采购。
6.1.1评审由****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分包商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为分包商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3)与分包商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正性;
(4)在与分包采购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分包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分包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分包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分包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通过“中交招采网”以书面形式要求分包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分包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通过“中交招采网”以****小组的要求答复。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分包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分包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分包商。
6.3.1评审小组应按照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分包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顺序按开启记录表分包商排序依次进行(如有未进入谈判环节的由后续分包商递补)。
6.3.2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分包商在“中交招采网”中采用远程线上的形式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分包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分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分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3递交响应文件的分包商未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谈判采购活动。
6.4.1 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小组通过“中交招采网”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同时发送于所有参加谈判的分包商,发出的同时,“中交招采网”自动以向分包商在“中交招采网”下载采购文件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方式友善提醒分包商登录平台查看,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分包商未收到短信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 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分包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分包商应当通过“中交招采网”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递交补充响应文件,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但****小组要求的最终报价文件。补充响应文件首页应由分包商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分包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评审小组审查分包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分包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最终报价(报价表(最终));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取消分包商的谈判资格并通过“中交招采网”对其进行告知。
评审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将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分包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最终报价;评审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评审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分包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分包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将在分包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分包商的最终报价。
6.7.1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7.2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分包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的数量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分包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分包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候选成交分包商的依据之一。
候选成交分包商选定后,采购人将在“中交招采网”公示候选成交分包商,公示期为1日。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公示信息应包括候选成交分包商名称等内容。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分包商综合评估后确定成交分包商。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系统向成交分包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中交招采网”发布成交分包商公告,公告期为1日,公告信息为成交分包商名称和成交价格。
成交分包商应按分包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7.7.1 采购人和成交分包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且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分包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成交分包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分包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分包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分包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分包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除分包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因分包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分包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分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分包商并在“中交招采网”进行公示并公告。
8.1.1分包商认为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
(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根据分包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提出;
(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时提出,采购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候选成交分包商公示期间提出。
8.1.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分包商提出异议应在“中交招采网”中递交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分包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分包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分包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分包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分包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分包商须知前附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项目名称: 包件:
采购人代表签字:
问题的澄清(供参考)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商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分包商名称 | 与分包商须知3.5.1项依法设立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4项的规定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1项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2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3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4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5项规定 | ||
| 人员要求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6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7项规定 |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不存在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3.3款及分包商须知第1.2.4项和第1.2.5项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 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 质量目标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2条规定 | ||
| 安全目标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2条规定 | ||
| 完成期限 | 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2条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 2.2.2 | 评审价格 |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不大于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 |
|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 | 分包商并列时确定分包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经评审的标价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确定成交分包商: √以分包商库中被评为相应业务红名单的分包商优先。 □以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分包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分包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分包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分包商在最终报价表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分包商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分包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分包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分包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分包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发现不同分包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分包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在“评审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分包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同时“中交招采网”将以向分包商在下载采购文件时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的方式友情提醒分包商登录平台查看。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分包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分包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分包商澄清确认。分包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时,视同分包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分包商承担,****小组认为分包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分包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当有效分包商数量不足三家,根据剩余分包商的综合实力、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响应报价的竞争性进行考量,评审小组可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或决定终止评审由采购人重新采购。评审小组选择继续评审的,推荐的候选分包商数量可少于分包商须知约定的候选成交分包商数量。如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分包商排序。分包商评审价格相等时,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小组投票确定分包商优先顺序。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按照分包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候选成交分包商数量见第二章“分包商须知”。
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名第一,候选成交分包商资格的确定原则按照谈判采购公告的规定执行。
(另 册)
采购需求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 序号 | 清单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数量(暂定)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一 | 联络线高压旋喷桩工程 | ||||||
| 1 | 高压旋喷桩(实桩) | 1)机械设备首次进,场地平整,注浆材料的卸车、转运、堆放及保存;2)钻架搭设、拆除,钻机移运、就位,定位、钻孔;3)水泥浆拌制、注浆管连接、输送、插管、试喷、高压喷射、浆液补填;4)弃浆池开挖、废弃浆液收集;5)场地卫生清理,文明施工; | 米 | 6736.84 | 85.36 | 575056.66 | |
| 2 | 高压旋喷桩(空桩) | 1)机械设备首次进,场地平整,注浆材料的卸车、转运、堆放及保存;2)钻架搭设、拆除,钻机移运、就位,定位、钻孔;3)场地卫生清理,文明施工; | 米 | 6696.86 | 26.25 | 175792.58 | |
| 3 | 安全生产费 | / | 项 | 1.00 | 23221.77 | 23221.77 | |
| 合计(不含税) | 774071.01 | ||||||
| 合计(含9%增值税) | 843737.40 | ||||||
(项目名称) (包件名称)
响应文件
分包商: (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
三、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四、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
七、信誉情况承诺函
八、其他资料
(采购人名称):
我方 (分包商名称)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 项目名称 | |
| 响应报价(元) | ¥ (大写) 元 角 分 |
| 税率 | % |
| 工期(日历天) | |
| 质量目标 | |
| 安全目标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是否存在谈判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3.3款或分包商须知第1.2.4项、第1.2.5项中的情形 | □是 □否 |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分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包件名称) (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分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如果由分包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分包商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分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分包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序号 | 清单名称 | 单位 | 工程数量(暂定)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一 | 联络线高压旋喷桩工程 | |||||||
| 1 | 高压旋喷桩(实桩) | 米 | 6736.84 | |||||
| 2 | 高压旋喷桩(空桩) | 米 | 6696.86 | |||||
| 3 | 安全生产费 | 项 | 1.00 |
| 分包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营业执照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初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 技工 | ||||||||
| 基本账户账号 | 其他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注:1.分包商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1~3.5.2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 一、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二、 净资产 | 万元 | |||
| 三、 总资产 | 万元 | |||
| 四、 固定资产 | 万元 | |||
| 五、 流动资产 | 万元 | |||
| 六、 流动负债 | 万元 | |||
| 七、 负债合计 | 万元 | |||
| 八、 营业收入 | 万元 | |||
| 九、 净利润 | 万元 | |||
| 十、 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 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 | ||||
| 1.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2. 总资产报酬率 | % | |||
|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 4. 资产负债率 | % | |||
| 5. 流动比率 | % | |||
| 6. 速动比率 | % |
注:1.分包商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3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
| 项目名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是否竣工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概况及分包商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分包商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4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序号 | 本包件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
| 技术职称 | 拟在本包件工程任职 | ||||||||
| 工作年限 | 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 ||||||||
| 毕业学校 | 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 ||||||||
| 经 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获奖情况 |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 | ||||||||
| 备 注 | |||||||||
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四)中所列人员相一致;
2.分包商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分包商须知第3.5.6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扫描件。
分包商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方案(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3.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
4.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7.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8.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我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集团****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7****集团****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8****集团****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9****集团****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10)其他: 。
如在发出成交****公司存在上述 ~ 条所列情形,****公司成交资格。
我公司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公司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公司参与采购活动的不良行为。
分包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分包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