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115****审批局)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74000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全本)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技改项目
**市
****
******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无新增占地,维持年产超细多功能金属粉末制品600吨。
1、废气:1#、2#熔化炉熔化废气、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4#熔化炉熔化废气、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金属熔化炉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清理打磨废气、筛分(分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烘干机抽真空废气经烘干机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机落料口废气通过密闭软连接,软连接自带一个小的纸芯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包装机抽真空废气经包装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在气流破碎机、标准筛、分选机、混料机、烘干机上料,气流破碎机、标准筛、分选机、混料机落料,均采用粉状物料中转仓,上料、落料废气经粉状物料中转仓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表3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工业炉窑车间厂房门窗口)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限值要求。
废水:技改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盥洗废水,全部泼洒抑尘;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剂配比用水于生产中消耗。
3、噪声:技改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软连接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下脚料、不合格品、废炉衬、废滤芯、废布袋、除尘灰,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