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河北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北京-北京-平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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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冀轨道交通平****公司:

我厅于2026年7月27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段涉及**市**市,线路起自**区和**市界,自**区下穿潮**后进入**市燕郊,终点为**市**谷区界,线路全长31.56公里,设置车站5座、车辆基地1处。项目总占地143.9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90.17公顷、临时占地53.79公顷;建设期挖填土石方总量667.53万立方米,其中挖方466.38万立方米、填方201.15万立方米,余方265.23万立方米、无借方;项目总投资16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4亿元;已于2021年7月开工,计划2027年6月完工。本方案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3.9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0%。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5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实际征收额由征收部门审核确定。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生产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属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落实省批项目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省批项目的监管,****水利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遥感监管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对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向****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许可文件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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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孟秋炎 0311-****5630)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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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