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动态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240000.00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1如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4.2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4.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注册信息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备注: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请于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30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时间,下同),接受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文体中心大厦A座1205室,联系电话:0314-****388)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3.2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地点****文体中心大厦A座1205会议室现场开标。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为保证开标会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4.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李涵 电 话:0314-****639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刘小波 联系电话:0314-****388
公开比选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及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动态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 |
| 2 | 项目实施地点 | ****指定地点 |
| 3 | 采购内容 | 30台动态心电记录仪 |
| 4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 5 | 供货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完工交付并达到验收标准,其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1如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4.2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4.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注册信息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备注: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
| 8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9 | 投标有效期 |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 |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
| 1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6年11月3日9点00分(**时间) ****文体中心大厦A座1205会议室现场开标。 |
| 13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现场递交,书面文本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密封在1个密封袋里。 地点****文体中心大厦A座1205会议室现场开标。 时间: 2026年11月3日9时 00 分 |
| 14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写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及 2026 年11 月3 日 9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
| 15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开标现场需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16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第六部分 |
| 17 | ****委员会****一中标候选人 | 是 |
| 18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将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
| 19 | 备注 | 采购文件中,如有供应商须知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
| 20 | 联系人 | 采 购 人:**** 联系方式:李涵 0314-****63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刘小波 0314-****388 |
| 21 | 解释权: 构成响应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响应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投标公告、投标须知、采购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 | |
| 22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分摊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