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小时前 | 公 开 人:**** | |
|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7月27****法院作出(2026)冀0923清申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陈振和对****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案,并于2026年9月17日****事务所为****。 为查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资产及负债情况,公平保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强制清算程序顺利、高效、有序开展,清算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一家,分别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现将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15日,注册地址为**省**市**县南霞口镇北霞口村,法定代表人为韩素良,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923MA0CDUFW84,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机械配件、机床配件、管道配件、五金配件、扣件、建筑配件,机电产品。机械加工、模具加工、精密铸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对象及工作内容 (一)评估对象 1.对债务人现有财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存放的设备、产品、原材料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2.后续清算组调查发现的债务人其他资产。 (二)工作内容 1.因债务人存放的财产无财产清单,评估机构工作人员需与清算组人员一同前往债务人现有财产的存放地址进行清点造册; 2.评估机构入场后30日内完成对债务人的现有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若遇特殊情况,30日内无法完成,清算组可视情况**; 3.若出具报告后清算组发现新的财产,应就新财产继续出具评估报告; 4.人民法院、清算组、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评估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5.清算组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三、评估机构的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一)报名机构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范围与本公告工作要求相对应,并已编入《****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 (二)报名单位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三)报名单位及团队成员熟悉企业强制清算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关行业评估业务经验; (四)报名单位及团队成员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无需要回避的事由; (五)评估机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 (六)评估机构近五年内有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评估工作经验; (七)评估机构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 四、评估费用及完成时间(一)本项目在整个案件程序中,因评估工作内容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二)申报人报价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申报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选聘的各类风险,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评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三)若评估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四)因强制清算案件特殊性,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无预付款; (五)评估机构选定后,应按照清算组要求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具体份数由清算组决定。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申报人应于选聘期限届满前,向清算组提交申报书及对应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包含报名单位简介、列入《****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拟派出团队负责人简历、强制清算相关工作业绩介绍、工作方案、项目报价及收费依据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合法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成员的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破产评估的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行业处罚等不良记录; 2.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对项目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有意参选的审计机构,请在2026年11月3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清算组指定邮箱****@163.COM,同时将纸质版送达至清算组,邮寄送达的需在2026年11月3日17时前寄出。纸质版和电子版均按要求提交清算组的,视为报名有效。 建议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前,提前联系清算组咨询详情,参选文件递交期限届满后不接受修改或重新递交参选文件。 清算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区金鼎大厦A座4****事务所,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82****0782。 七、其他事项(一)清算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法院报告后,开展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清算组依法履行职责,****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和建议; (二)最终选**果,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中选机构应按清算组要求签订业务合同,拒绝签订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清算组依次从已报名机构中另行择优选定; (三)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清算组通知为准;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特此公告。 ****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