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观寨镇柳茂村、西冯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局关于**县观寨镇柳茂村、西冯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巨行审〔2026〕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县观寨镇柳茂村、西冯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县观寨镇柳茂村、西冯寨村。3.建设内容: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观寨镇柳茂村原有土路**水泥路6768.4平方米,原有水泥路挖除后**水泥路790.8平方米,西冯寨村巷路水泥硬化面积5973平方米,水泥硬化便道1601.9平方米。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工期:180日历天。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 1.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8 00:00:00至2026-11-03 23:59:59(**时间,下同),登录**县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服务局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受理电话:0319-****808);****(项目负责人:闫鑫,受理电话:0319-****869)。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9-****356 电子邮箱:/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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