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7000万块混凝土实心砖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519;通讯地址:****中心一楼22号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年产7000万块混凝土实心砖项目 | **省******政府西侧约625m处 | **** | ******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6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46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座(1238平方米)、原料库1座(900平方米)、成品区1座(200平方米)、养护区1座(20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间(8平方米)。购置1条全自动制砖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7000万块混凝土实心砖。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上料斗顶部设置集气罩,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仓、石粉仓顶部泄压口连接密闭集气管道;立式破碎机及圆筒筛进、出料口,料仓及计量斗的投、落料口,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均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以上外排废气均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市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密闭,物料转运、投料落料、鄂破、锤破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市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要求。 (三)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及搅拌机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全部泼洒抑尘。 (四)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及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东、西、南侧)和4类(北侧)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废皮带定期更换后外售,除尘灰、洗车污泥回用于生产,铁屑定期收集后外售,沉渣池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1座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 无 | 无 |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