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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22)的有关要求,我单位《****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且该项目调试运行已结束。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北大街西侧、**灌渠南侧,****医院原址外科综合楼12层西侧DSA1室
项目名称:****新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内容:****原址现有的1台型号为GE OptimaIGS 330的DSA设备移机至本项目外科综合楼12层西侧DSA1室,本项目DSA1室使用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用于开展介入手术,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即日起公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森
联系电话:132****2303
邮编:072350
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