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卢龙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使用林地延期的审查意见公示(2026-10-28)

审批
河北-秦皇岛-卢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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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使用林地延期的审查意见公示 (2026-10-28)
时间:2026-10-28

关于**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使用林地延期的审查意见


****草原局:

我局接到****规划局报送的**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使用林地延期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发展改革局备案,批复文号为卢发改备字〔2015〕60号,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区位于**县刘家营乡桑园村北,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购置潜孔钻机、空压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达到年开采建筑用**岩30万吨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草原局关于**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使用林地的决定》(冀林草批〔2024〕****543)。现因未开展土方测量工作,在有效期内未办理转建手续,因此尚未开工建设,所以****草原局提出**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使用林地延期申请,拟延期使用林地总面积1.9956公顷。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拟使用**市**县林地面积共计1.9956公顷,不消耗林木蓄积。其中:使用**县刘家营乡桑园村集体林地面积1.9956公顷。

三、现场查验情况

经现场查验,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主要属性因子与申请材料一致;不涉及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保护地。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分布。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域,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工,不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或非法采伐林木问题。

四、审查结果

经审查,**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延期申请材料齐全,该项目尚未开始动工,用地范围内未发生任何改变,林地现状保持原貌,不存在未批先占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情况,用地位置、范围、面积及用途均与前期林地审批核准内容保持一致。经研究,我局拟同意**省**县刘家营乡桑园建筑用**岩矿项目使用林地延期两年,****草原局。


****审批局

2026年10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