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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根据2026年度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决定废止以下文件及配套公示名单:
《关于公开征集**市2026年一季度汽车以旧换新承办企业的函》及配套公示名单;《关于补录**市2026年第一批汽车以旧换新承办企业的函》及配套公示名单;《关于公开征集**市2026年第二批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函》及配套公示名单;《关于征集**市2026年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函》及配套公示名单;《关于公开征集**市2026年第四批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函》及配套公示名单。
各县(市、区)依据上述市级文件自行印发、转发的本级征集公告、配套公示名单同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上述全部文件、公示名单等全部相关内容不再有效,凡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均可参与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并应当严格遵守补贴相关管理规定。
特此通知。
**市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