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燕郊高新区迎宾路西侧、燕新大街北侧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259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156 | |||
| 起始价: | 1570万元 | 加价幅度: | 4万元 | ||||
| 备注: 该地块用途为公用设****加油站),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07号地块采取组合出让、整体竞价、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产生溢价,以用地面积平均分摊溢价的方式计入各地块成交价款。两宗地块起始价为1710万元(合282.9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710万元,增加幅度为6万元或其整倍数。 | |||||||
| 宗地编号: | YJ2026-07 | 宗地总面积: | 14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燕郊高新区迎宾路西侧、****号地北侧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3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43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158 | |||
| 起始价: | 14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 备注: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07号地块采取组合出让、整体竞价、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产生溢价,以用地面积平均分摊溢价的方式计入各地块成交价款。两宗地块起始价为1710万元(合282.9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710万元,增加幅度为6万元或其整倍数。 | |||||||
| 宗地编号: | YJ2026-09 | 宗地总面积: | 3177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燕郊高新区和谐街北侧、燕宁路西侧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177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2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159 | |||
| 起始价: | 2649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备注: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 | |||||||
| 宗地编号: | YJ2026-08 | 宗地总面积: | 504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燕郊高新区文景街南侧、燕宁路西侧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047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10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160 | |||
| 起始价: | 42050万元 | 加价幅度: | 75万元 | ||||
| 备注: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 | |||||||
| 宗地编号: | YJ2026-05 | 宗地总面积: | 34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燕郊高新区规划木秀路东侧、二街村进村**侧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4.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342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157 | |||
| 起始价: | 209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备注: 该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1月17日 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1月17日 到 ****第一开标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1月1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1月18日 10时00分在****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期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方法如下: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cn/hbggfwpt/)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平台后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登录系统后(选择交易响应方),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选项,选择“**市”,然后在页面左侧[交易业务]菜单中,选择 [土地文件下载]选项,在交易项目名称类别中,找到要参与竞买的项目名称,点击下载按钮,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即可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未经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省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cn/hbggfwpt/)**市首页“通知通告”中 《****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完毕注册登记后,再按照已注册登记申请人下载文件步骤操作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8537。 (二)竞买申请人可对出让宗地自行现场踏勘。 (三)申请人需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四)本期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材料和竞买报价。 (五)YJ2026-05、06、07、08、09号地块均为现状交付。宗地范围内地上电力设施、通信管线、建(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网、地下埋藏物、隐藏物等均不涉及补偿。如不能现状保留,由受让人负责对接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六)YJ2026-05号地块与**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燕郊站A出入口相邻,目前A出入口地下结构已施工完成并在侧墙预留与周边地下空间一体化连通条件,地铁建筑控制边线距结构边线最小距离约3.5m,为保证工程影响范围内地铁结构安全及后续正常运营,外部工程建设时需与地铁运营单位进行对接,并参照《**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等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实施。****政府《关于划定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为保障施工安全,受让人在轨道交通22号线(****)段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按程序报批相关手续。 (七)****、07号地块项目建设运营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和《**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应急[202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项目建设需严格执行《**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和《**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五五”发展规划》。 (八)YJ2026-08、09号地块受让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部 自然**部 ****总局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的有关规定。 (九****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十)相关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本期拍卖公告刊登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中国自然**报》、**省公共******人民政府网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城内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3****029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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