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
二、项目名称
****金厂峪金矿采矿工程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县**NE20°,直距35km,距**市110km,行政区划隶属于**省**县金厂峪镇管辖。**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8°26′06″;北纬:40°18′36″。本项目为地下开采,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开拓系统、供排水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等,购置及安装矿山开采系统、总图运输工程、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设备。年开采金矿石43万吨。
本项目总投资为30647.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149.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98万元,本项目投资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资本金)。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4.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及提取码
链接: https://pan.**.com/s/1ieXhhHVFS8EZotXsKWK8MQpwd=1234
提取码: 1234
5.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金厂峪镇。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188****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