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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你县2026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0.7969公顷(其中耕地0.5658公顷)。
二、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