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区**渤海大道 21 号
****校内。****中心坐标东经 118.59107°,北纬 39.21116°,总面积 13723.43m2。
该地块历史上曾作为荒滩、养虾池、校园内闲置空地使用。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规划文件,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中的高等院校用地。现阶段,****拟利用本地块规划建设****燕赵钢铁实
****中心。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
法规要求,切实防范地块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土地**安全、可持续利用,结合华北理工大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在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开展地块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系统查明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科学评估潜在环境风险,为项目后续
开发建设及用地环境安全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应按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受****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进行
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单位组织技****小组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工作
小组于 2026 年 9 月,开展了地块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人员访谈工作;并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编制完成调查方案,通过内部审核。
2026 年 9 月 29 日—2026 年 9 月 30 日,我单位委托**县****公司开展了
本项目的现场钻探工作,同期委托**斯坦****公司开展了本项目的土壤采
样工作。
本次调查共布设 6 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 22 组,并采集平行样 3 组。检测指
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 1
所要求的 45 项基本项目+土壤 pH+氨氮。
结果显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2)中
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可作为高等院校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