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福月德速冻面点生产项目,位于**县园中街南段路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0′38.563″,北纬36°15′30.550″。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大开发备字[2026]76号****园区产业规划,同意入驻。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及所采用的环境标准,该环评文件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时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环保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稳定达标排放及环境安全。项目运营期燃气蒸汽发生器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161—2020)表1排放限值;烘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烟气经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表1排放浓度大型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设处理能力为30m3/d****处理站一座,处理工艺为“预处理 +A2/O+沉淀+过滤”,采取密闭或封闭措施,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标准要求。项目设备、地面清洗用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肉类清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的蔬菜清洗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处理站,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应采取多种减振降噪措施,该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厨余垃圾、油烟净化和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污泥、不合格品、净水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等一般固废应妥善储存,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3、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96t/a、氨氮:0.023t/a、SO2:0.005t/a、NOx:0.026t/a。投运前应完成上述指标交易。
4、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建设完成,应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后方可投产。项目的事中事后****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