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6年独立储能项目优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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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电力安全保障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按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6〕418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独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6〕922号)、《****委员会****发改委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独立储能项目优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原则及总体安排

优选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则,根据**省及**市独立储能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评分标准开展优选;综合考虑我市电力系统实际和新能源项目消纳需求,本次申报独立储能规模10万千瓦,原则上拟申报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投资主体应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项目投资联合体不得参与评选。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储能电站应一次性建成,****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区域。

(三)独立储能项目列入省级建设清单后,应于9个月内实质性开工、15个月内并网。实质性开工认定标准:取得用地预审意见、电网接入意见且储能系统区、升压站或主控楼等重要设施完成第一罐混凝土浇筑。

(四)项目建成投产前,****集团内部调整或在当****公司外,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和股东持股比例,坚决杜绝项目倒卖行为。

三、申报程序

优选工作按照发布优选公告、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规性审查及专家评审打分、结果公示、确定入选项目清单、正式申报项目的程序进行。

(一)请申报企业于11月6日17点30分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产业能源股,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定于11月9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1月10日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上报。

本优选工作公告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期间如有异议,****改革局产业能源股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031****2919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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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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