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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公司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
公告
****法院于2026年8月31日裁定受理**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9月15日指定**利****公司清算组担任****。
为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资产与负债状况,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确保重整程序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与询价相结合的方式分别选定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利****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4,285.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447719,法定代表人为宋**,公司住所地为**省**市**县府前西街西苑华庭A区东侧13号商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蔬菜、食用菌、花卉、园艺产品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事务所、评估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及相关资质。
2.申报机构已编入《**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申报机构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8人,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申报机构近五年内承接过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的审计、评估业务,同时拟指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人员具有破产案件相应的经验。
5.申报机构及参与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6.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二)报名文件所需材料应包括:
1.申报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3)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6)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7)列席****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询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时间。
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以往参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业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6.拟推荐从事本次审计、评估业务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职业资格证书、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7.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等。
8.报价方案(含税,固定总价)。
9.申报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10.****人民法院专业机构备选名录的证明。
特别提示:审计、评估机构从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鉴于目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无预付款,报名参与审计、评估机构应根据约定及时出具相应报告,同时请出具书面确认书,确认“同意管理人暂不支付费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完成财产变价后支付”。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
对债务人审计基准日前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财产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要求向管理人提供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壹式伍份),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工作底稿,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至重整受理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及债权情况以及债务人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盘点;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事宜等;
5.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根据管理人要求协助管理人核实债权相关情况,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对管理人制定方案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6.列席债权人会议,就审计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7.专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2)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3)债务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审计机构如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4****公司、股东及第三方担保的情况;(5)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6)大额资金流水情况;(7)包括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款的应缴和欠缴情况;(8)对房屋交易情况及在途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含明细)等。
8.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
1.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对债务人股东权益及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壹式伍份)。
2.按照管理人要求制作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债务人未售房屋单价(建成后)及总体资产评估值。
4.列席债权人会议,就评估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5.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工作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应在项目现场完成主要工作,一经选定,须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工作;
2.根据项目进展,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各中介机构协作并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3.列席债权人会议,就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及答疑。
四、费用支付
1.审计、评估服务费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因重整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费用的支付时间。
3.因重整工作需要对审计、评估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超过有效期需要出具新的报告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如审计、评估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报名截止日及报名文件的提交
1.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11月6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向管理人提交。邮寄材料报名的单位,应保证在报名截止日前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
2.材料邮寄地址:**省**市**县**西出口800米**恒大京南半岛D区17-A。
3.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75****7813。
六、选任规则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业绩、方案、报价等事项,评定出中选机构。
2.如申报机构(审计、评估机构分别计算)不足三家时,可通过询价及谈判直接确定中选机构。
3.如申报机构(审计、评估机构分别计算)为三家及以上时,****小组,根据各申报机构的资质、业绩、方案、报价等事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
4.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后,管理人将选定的机****人民法院备案。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说明。
5.对于已报名未中选的机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人民法院的监督。
2.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3.本次选聘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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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