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
招募公告
2023年6月1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管理人。
****公司土地厂房等资产需处置,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开招募拍卖机构。
01
拍卖机构基本要求
1、拍卖机构注册地为**地区;
2、曾参与过**地区破产企业资产拍卖;
3、具有A级以上拍卖资质的专业机构;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02
申报材料
1、拍卖机构简介、本次拍卖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名单、参与本次拍卖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及拍卖工作经验等;
2、拍卖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拍卖人员的资格证书;
3、报价(拍卖费用由谁承担,支付比例等);
4、书面承诺书,包括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与债务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等。
03
费用支付
1、因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拍卖机构自行承担;
2、在进行本次拍卖过程中产生的除拍卖佣金外的其他费用均由拍卖机构自行承担。
04
特别说明
有意向报名参与本次拍卖的拍卖机构在报价前可联系管理人进一步了解债务人及拍卖范围的基本情况,如有需要可联系管理人自行组织现场勘查,管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
05
报名文件的提交
1.材料递送时间:2026年11月4日17:00前
2.邮寄地址:**省**市**区**路499号
3.联系人:安律师
4.联系方式:156****2363
06
选定方式
****委员会,****法院的监督下,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资料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合适的机构。如果报名参选机构仅有一家时,直接确定报名机构为最终的中标机构。选定机构后,管理人将选****人民法院备案。
07
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向各竞选单位进行解释和说明。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享有。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