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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0937QQ9N | 建设单位法人:董毅 |
| 张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雄**区**县 |
| **省雄**区启动区淀安大街325号 |
| 雄**区起步区21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雄**区**县 |
| 经度:****846.391000,115596.871000 纬度: 39041.422000,39233.2208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1 |
| 雄安环表〔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480 |
| 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0937QQ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旭****公司 |
| 911********128618J | 验收监测单位:**中旭****公司 |
| 911********128618J | 竣工时间:2026-06-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站:**一座全户内GIS变电站,变电站电压等级为110kV/10kV,本期**2×50MVA主变,每台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组3Mvar 并联电容器和1组3Mvar并联电抗器。110kV本期出线2回,10kV本期出线36回,****电站同期建设一座有效容积约25m3的事故油池。 输电线路:起步区4号-起步区21号110kV电缆线路工程,**电缆线路长度2×3.6km,双回路敷设。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运行名称:110kV文苑站):已建一座全户内GIS变电站,变电站电压等级为110kV/10kV,**2×50MVA主变,每台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组3Mvar并联电容器和1组3Mvar并联电抗器。110kV本期出线2回,10kV本期出线36回,****电站已建设一座有效容积约25m3的事故油池。 输电线路:起步区4号-起步区21号110kV电缆线路工程,**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2×3.6km,双回路敷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施工用地面积及时恢复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环境。 2.工程周围区域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站、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 3.****电站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运营期西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东侧站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 4.按规范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25m3,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产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 已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用地已尽量缩减,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等临时用地已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同步完成场地平整及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措施已落实到位;已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扰民现象;施工废水均收集处理,未排入地表水体。 2. 工程周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防控措施已全部落实,警示及防护指示标志已按要求布设。变电站、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 ****电站布局合理,隔声降噪设施已配套建成并投用;****电站西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1 类标准,东侧站界噪声满足该标准 4 类标准。 4. 已按规范建成有效容积 25m3 的防渗事故油池,可防范非正常工况引发的环境污染;运营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有效避免二次污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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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低噪声设备 | 变电站西侧、北侧、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 变电站已选用低噪声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声源设备实施了基础减振。全站采用户内布置,建筑墙体选用了铝镁锰岩棉夹芯复合板,其中主变压器室墙体已采用吸声结构处理。通风系统选用了低噪声风机,并在各排风管道末端安装了管道消声器。 | 变电站西、北、南侧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4~4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东侧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 |
| 1 |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的垃圾收集点,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不随意丢弃。弃土弃渣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调试期:变电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旧蓄电池,如若产生,蓄电池整组全部更换,不在站内暂存,直接由相关资质单位运走;变电站设置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施工期:施工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沉淀池沉渣。施工现场布设专用垃圾桶集中收纳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均分类收集后转运至合规指定消纳场所处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调试期:站内已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地点。针对运行期可能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已明确管理要求:若产生则进行整组全部更换,不进行站内暂存,直接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同时,站内已建设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该部分危险废物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1 | 废变压器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油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拟按照HJ 1113-2020中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变电站已建1座有效容积为25m3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汇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做到不外排。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已按照 HJ ****2020 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开展定期应急演练,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已落实到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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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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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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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中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占压植被;控制地表剥离程度,避免大开大挖,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场堆放,分层回填;提高交工效率,尽可能缩短工期;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清除建筑垃圾,送指定的场所处置,严禁就地倾倒和覆压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间已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管控措施。施工全过程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植被的占压与破坏;规范控制地表剥离范围和深度,杜绝大开大挖施工方式,有效缩减土石方开挖量。施工开挖土方严格实行分区堆放、分层回填,做到土方有序处置、合理利用。项目通过优化施工组织、提升施工效率,有效缩短了建设工期,减少施工扰动时长。工程施工完成后,已及时开展场地平整作业,彻底清理各类建筑垃圾,并统一运送至指定场所规范处置,未出现就地倾倒、覆压植被等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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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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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施工用地面积及时恢复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环境。 2.工程周围区域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站、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 3.****电站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运营期西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东侧站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 4.按规范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25m3,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产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 已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用地已尽量缩减,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等临时用地已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同步完成场地平整及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措施已落实到位;已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扰民现象;施工废水均收集处理,未排入地表水体。 2. 工程周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防控措施已全部落实,警示及防护指示标志已按要求布设。变电站、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 ****电站布局合理,隔声降噪设施已配套建成并投用;****电站西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1 类标准,东侧站界噪声满足该标准 4 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1 类标准。 4. 已按规范建成有效容积 25m3 的防渗事故油池,可防范非正常工况引发的环境污染;运营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有效避免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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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