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0937QQ9N | 建设单位法人:董毅 |
| 张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雄**区**县 |
| **省雄**区启动区淀安大街325号 |
| 雄**区起步区22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雄**区**县 |
| 经度:****021.635000,115596.871000 纬度: 390156.462000,39233.220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4 |
| 雄安环表〔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138 |
| 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0937QQ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旭****公司 |
| 911********128618J | 验收监测单位:**中旭****公司 |
| 911********128618J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站:**一座全户内GIS变电站,电压等级为110kV/10kV,本期主变**2×50MVA,每台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组3Mvar并联电容器和1组3Mvar并联电抗器。110kV本期出线4回(其中2回备用),10kV本期出线42回;****电站同期建设一座有效容积约28m3的事故油池。 线路工程:起步区4号-起步区22号110kV电缆线路工程,**电缆线路长度2×3.75km,双回路敷设。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已**一座全户内GIS变电站,电压等级为110kV/10kV,本期主变**2×50MVA,每台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组3Mvar并联电容器和1组3Mvar并联电抗器。110kV本期出线4回(其中2回备用),10kV本期出线42回;****电站同期建设一座有效容积约28m3的事故油池。 线路工程:起步区4号-起步区22号110kV电缆线路工程(110kV复启I线、110kV复启Ⅱ线),**电缆线路长度2×3.75km,双回路敷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施工用地面积及时恢复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环境。 2.工程周围区域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站、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 3.****电站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运营期东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西侧站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按规范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28m3,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产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 已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已优化施工占地范围,最大限度缩减施工用地;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开展场地平整、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相关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施工期配套防尘、降噪设施已布设并正常使用,严控施工扰民;施工废水已配套收集处理设施,废水未外排至地表水体。 2. 工程周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防护措施已全部落实,相关警示、防护指示标志已按要求布设到位;经监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 变电站总平面布局已优化完成,隔声降噪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电站东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西侧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 防渗事故油池已按规范建成,有效容积约 28m3,可防范非正常工况下油品泄漏污染环境;运行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已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有效防范二次污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低噪声设备 | 东、北、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 | 变电站电气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已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环境保护验收时已开展环境监测,噪声达标排放。 | 起步区22号110kV变电站(运行名称:启明110kV变电站)东、北、南侧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1~58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7~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西侧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 |
| 1 |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的垃圾收集点,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不随意丢弃。弃土弃渣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调试期:变电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旧蓄电池,如若产生,蓄电池整组全部更换,不在站内暂存,直接由相关资质单位运走;变电站设置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不随意丢弃;渣土由城建部门统一调度。调试期:变电站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变电站已设有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 1 | 废变压器油及油污水经集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拟按照 HJ1113-2020 中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变电站本项目**1座防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8m3,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开展环境监测与事故油池检查,杜绝渗漏溢流,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施工过程中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占压植被;控制地表剥离程度,避免大开大挖,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开挖土方分场堆放,分层回填;提高交工效率,尽可能缩短工期;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清除建筑垃圾,送指定的场所处置,严禁就地倾倒和覆压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阶段已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区域植被的占压;已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少土石方开挖量,避免过度扰动原地貌;提高交工效率,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施工结束后已完成场地平整作业,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并运送至指定处置场所。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施工用地面积及时恢复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地表水体环境。 2.工程周围区域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站、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 3.****电站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电站运营期东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西侧站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按规范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28m3,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产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 已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已优化施工占地范围,最大限度缩减施工用地;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开展场地平整、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相关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施工期配套防尘、降噪设施已布设并正常使用,严控施工扰民;施工废水已配套收集处理设施,废水未外排至地表水体。 2. 工程周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防护措施已全部落实,相关警示、防护指示标志已按要求布设到位;经监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 变电站总平面布局已优化完成,隔声降噪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电站东侧、北侧、南侧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西侧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 防渗事故油池已按规范建成,有效容积约 28m3,可防范非正常工况下油品泄漏污染环境;运行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已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有效防范二次污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