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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零散建筑垃圾收运体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将已核准备案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一、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刘飞武
住所:**省**市**县南壕堑镇**街祥福苑小区内**县****公司一楼
核准证编号:****
有效期:2026年10月23日至2029年10月22日
核准车辆2辆,车牌号:冀GN7828 冀GK0198
联系人:董海云 联系电话:182****2222
二、建筑垃圾处置企业
公司名称:**垣瀚建筑垃圾处****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春雨
住所:**省**市**县南壕堑镇**街(66)1层101
核准证编号:130725JZLJCZ****001
联系人:武春雨 联系电话:159****7722
未列入公示的运输企业和个人,不得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经营活动,违规运输的,依法查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仅可委托以上企业清运建筑垃圾、渣土等,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企业或个人运输、处置,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公示内的企业应按规定使用核准车辆,随车携带核准证件,落实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定位在线等要求,变更车辆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如发现车辆遗撒、带泥上路、不苫盖、无证运输等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313-****599,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