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首钢京****公司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4人申请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补贴合格,补贴金额47475.35元,补贴时间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需拨付补贴资金47475.35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曹****公司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6人申请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补贴合格,补贴金额66429.58元,补贴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需拨付补贴资金66429.58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公司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4人申请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补贴合格,补贴金额21164.40元,补贴时间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需拨付补贴资金21164.4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公司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5人申请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补贴合格,补贴金额19522.86元,补贴时间2026年6月至2026年9月。需拨付补贴资金19522.86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4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31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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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