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公告 编号:**** 受委托,将依法对罚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罚没资产,共两个标的,可单独竞买,也可同时竞买: (一)标的一 1. 标的名称:****银行****公司股权 2. 股权数量:518.175万股 3. 占总股本比例:约0.588%(总股本88,160.8254万股) 4. 原持有人:李林阁、赵淑敏 5. 评估报告编号:冀财瑞评报字〔2026〕第221-1号 6. 评估价值:765.09万元(评估每股价值1.4765元/股) 7. 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二)标的二 1. 标的名称:****银行****公司股权 2. 股权数量:300万股 3. 占总股本比例:约0.2845%(总股本105,435.75万股) 4. 原持有人:李林阁、赵淑敏 5. 评估报告编号:冀财瑞评报字〔2026〕第221-2号 6. 评估价值:416.27万元(评估每股价值1.3876元/股) 7. 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三)标的瑕疵说明 1. ****人民法院(2025)冀0581刑初186号刑事判决所涉罚没资产,权属来源合法。 2. 标的银行股权可能存在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监管审批风险等,竞买人应自行评估并承担。 3. 拍卖人对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状况。 二、竞买资格 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应符合《****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股东资格条件: 1. 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以自有资金入股,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 2. 境内非金融机构:具有法人资格,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以自有资金入股,单个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3. 境内金融机构: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治理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以自有资金入股。 4. 竞买人应如实披露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情况。 5. 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发布与标的展示 1.公告发布媒体:**市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1)及**网。 2.标的展示时间: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3.展示地点:**市,竞买人可在展示时间内查阅标的相关资料。 4.竞买人应在展示期间认真查阅标的资料,必****银行核实相关情况。 四、竞买报名 1.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6:00; 2. 竞买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 报名方式:竞买人需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1)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向****(地址:**市**区富强大街15号怀特聚星城14-2907室)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4.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竞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资金来源说明、近亲属持股情况说明、竞买申请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最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股东会/董事**意入股的决议、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说明、资金来源说明、竞买申请书。 5. 竞买保证金: (1)标的一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01****11323 (2)标的二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00****10747 (3)同时竞买两个标的的,应分别缴纳保证金; (4)保证金应于2026年11月12日16:00前汇入相应账户: (5)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的保证金不可冲抵成交价款,在其缴纳完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拍卖时间与地点 1. 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3日10时30分 2. 拍卖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电子竞价大厅) 3.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电子竞价(增价拍卖),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一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 3.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委托人及拍卖人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因买受人不符合股东资格条件导致无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11-****2811 185****6739 地址:**市**区富强大街15号怀特聚星城14-290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