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年区洺河龙泉缓洪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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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水泥

P﹒O42.5

吨

8000


说明: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8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材料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车车过磅,过磅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80%;

3.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85%;

4.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97%;

5.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100%。

6.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微众/浙商)、简单汇(浙商/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7.报价有效期:60日。

8.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9.其他要求:无。

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子年 联系电话:150****5520

邮 箱:****@qq.com

到货地址:**省**市**区**区**缓洪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0710-****384

2026年11月4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一局/一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4
投标截至时间:2026-11-08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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