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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能****铁城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越龙王河等4条河道防洪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服务局对国能****铁城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越龙王河等4条河道防洪评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 0317-****123
****服务局
2026年11月4日
附表:****服务局11月4日作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决定情况表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 1 | ****服务局关于《国能****铁城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越龙王河等4条河道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 2026年11月4日 | 吴数政洪字〔2026〕1号 |
关于《国能****铁城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跨越龙王河等4条河道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