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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九星海洋环保****公司编制的30万吨原油码头管廊管线输送项目施工栈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局书面反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区九**路42号****海洋海域科
联系电话:0317-****185
电子邮箱:****@163.com
30万吨原油码头管廊管线输送项目施工栈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