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市段)
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草原局:
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市段)使用林地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8日,该项目由****委员会批复,批准文号:****。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台营镇、**寨镇;**县潘庄镇、燕河营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塔基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况
**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市段)拟使用**市林地面积共计1.296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30m3。其中:使用**市**区林地面积0.4732公顷,消耗林木蓄积7m3,分别使用**区台营镇杜各庄村集体林地0.0441公顷、干涧村集体林地0.0746公顷、鹿各庄村集体林地0.1284公顷、吕良峪村集体林地0.0921公顷、石槽峪村集体林地0.1003公顷;**寨镇牛栏甸村集体林地0.0337公顷。使用**市**县林地面积0.8236公顷,消耗林木蓄积23m3,分别使用潘家镇柴家哨村集体林地0.0157公顷、大杨各庄村集体林地0.0073公顷、荆子峪村集体林地0.0234公顷、沈庄村集体林地0.0752公顷、西蔡庄村集体林地0.0856公顷、小杨各庄村集体林地0.0281公顷、秀各庄村集体林地0.0004公顷、张家庄村集体林地0.1030公顷;燕河营镇白家坊村集体林地0.1083公顷、亮**村集体林地0.0707公顷、上**村集体林地0.0484公顷、梧桐峪村集体林地0.1027公顷、重峪口村集体林地0.1548公顷.
按林地权属分:集体林地1.2968公顷。
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8547公顷、用材林林地0.2722公顷、经济林林地0.0769公顷、能源林林地0.0930公顷。
按地类分:采伐迹地0.0725公顷、乔木林地0.6587公顷、疏林地0.152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614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3519公顷。
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Ⅱ级公益林地0.3831公顷、一般公益林地0.4716公顷、一般商品林地0.4421公顷。
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7727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953公顷、Ⅳ级保护林地0.4288公顷。
三、符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情况和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根据《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等文件要求,经套合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2025年度林草湿荒监测成果,**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市段)占地范围涉及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林地1.2968公顷,与林草部门管理范围内林地情况一致。
综上,该项目拟申请永久使用林地1.2968公顷,拟使用林地定额1.2968公顷。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现场查验,**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市段)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主要属性因子与申请材料一致;涉及国家级Ⅱ级公益林地。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保护地。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分布。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不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域,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不涉及候鸟迁徙通道。
不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或非法采伐林木问题。
****规划局****审批局按照要求分别于2026年8月26日至9月1日和2026年9月17日至9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拟使用林地相关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五、《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审查情况
**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市段)《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要求,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
六、审查结论
经审查,**抽蓄500千伏送出工程(**市段)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等规定。我局拟同意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请予审查。
****审批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