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府东街223号资产地面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9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府东街223号资产地面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内容:地面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633.20元
最高限价:****633.20元
服务地点:**县府东街223号
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若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标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3.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自拟);4.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5.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磋商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响应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银**路200号狮子城银河湾南区4-1-12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9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
联系方式:吴于 156****7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银**路200号狮子城银河湾南区4-1-123室
联系方式:付冬冬 031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冬冬
电 话:03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