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养老服务基础能力整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养老服务基础能力整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服务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服务局关于**市养老服务基础能力整体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暨下达投资计划的批复、深数政(投资审)字2026第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养老服务基础能力整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647.90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2868.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市1****养护院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为13290.24 m2,包含屋顶防水、室内墙体及地面改造翻修、室外墙体保温改造、门窗、无障碍设施改造等,配套给排水、供暖、电力、消防、安防等设施改造,室外工程及购置配套设备设施等,建设地点:**市**市团结路8号。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相关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292.78万元。
2.3计划工期:66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2023年10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公共建筑)类项目施工(或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低于2(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6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h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孟宪松,联系电话:0318-****02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邢浩然,联系电话:0311-****2875。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8-****008
电子邮箱:****@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9.2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 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9.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
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9.5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次项目名称:**市养老服务基础能力整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0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通讯地址:**省**市**市长**路9号;联系人:孟宪松,联系电话:0318-****027,电子邮箱:****@163.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省**市**区**路486号5层;项目负责人:邢浩然,联系电话:159****3528;联系人:邢浩然、董丽薇、史晓剑,联系电话:0311-****2875,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