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424北京至武汉高速公路保定清苑至邯郸魏县(冀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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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已由 ****委员会 以 《关于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冀发改函〔2026〕2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1.2实施机构:**** 2.1.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拟起于**市**区**村附近,与既有G4京港澳高速公路相接,向南经**市**、**、**,**市**,**市**、**,**市,**市**、**、**、**、**,**市**、**、**、**、**,止于**市**回隆镇小任庄附近的冀豫界,与GO424京武高速公路**段(安罗高速)相顺接。 2.1.4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314.051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拟设置特大桥10座,大桥15座,中桥44座,小桥9座,涵洞148道(不含互通、服务区),互通式立交30座(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11座,服务型互通式立交19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75座,主线下穿分离立交4座,**2座,通道463道,匝道收费站19处,服务区7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7处,****中心1处,连接线1条。 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最终批复为准。 2.1.5特许经营期:本项目计划特许经营期限为29年(348个月),其中前期及建设期4年(48个月),运营期(收费期)25年(300个月)。 (1)前期和建设期。前期为1年(12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公司取得施工许可,监理签发开工令);建设期(施工期)为3年(36个月),自开工日起至约定完工日。 (2)运营期(收费期)25年(300个月),自本项目收费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止。因本项目拟申请的收费期限作为竞价因素,具体执行的运营期(收费期)应结合特许经营者投标报价,****政府批复为准。 2.1.6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44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债务性资金三部分组成。项目资本金按估算总投资的20%,约940149万元,由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出资;****运输部《关于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工程资**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6〕239号),拟安排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按843500万元控制,用于项目建设期投资补助;其余****095万元****公司采用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项目总投资及其相关数据,具体应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建设资金按照项目前期及建设期第一年30%、建设期第二年40%、建设期第三年30%的比例结合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出资到位。 项目总投资及其相关数据,具体应以项目概算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全周期中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3特许经营实施方式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实施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作为特许经营者,项目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特许经营者****公司。项****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本项目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政府或实施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公司股东。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07 09:00 至 2026-11-12 17:00 (**时间,下同),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2-01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官网”、“****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0310-****126、****191

电子邮箱: ****@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省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人民东路340号 地址: **市建设南大街269****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056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郝先生、栗先生

项目负责人: 张雪辉
电话:

0310-****256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0-****2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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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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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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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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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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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

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上述要求。联合体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持续保持其控股股东地位。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

资格条件

(1)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均为盈利或每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不包括注册成立年度),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投资项目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上全部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

资格条件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2025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9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202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165亿元)。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以上全部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

资格条件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司)、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注:以上****委员会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进行网上复核,并结合**市公共**网上开评标系统 “ 信用**预警 ” 模块进行查询。如投标人被列入**市公共**评标系统 “ 信用**预警 ” 信息模块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资格条件

近5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投资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

注: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项要求。

②“项目”指:特许经营、经营性公路、PPP等经营性项目。

③“合同签订日期”指:特许经营协议、特许权协议、PPP合同签订日期。




G0424**至**高速公路****至****(冀豫界)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6-11-06
2、原公告内容: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更正为: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联系人:郝先生、栗先生,联系电话:0310-****25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苗佳佳,王思琪,张雪辉;联系电话:03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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